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公交站亭燈箱廣告媒體經營權承包項目(二次招租)公告
來源:連云港交通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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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入時間:2023-11-09
1.招租條件
為對公交站亭燈箱廣告媒體資源進行統一部署和管理,現南京永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委托,對已具備招租條件的公交站亭燈箱廣告媒體經營權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租,歡迎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租范圍
2.1項目名稱: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公交站亭燈箱廣告媒體經營權承包項目;
2.2項目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
2.3招租范圍:交通集團權屬的492座公交站亭燈箱廣告媒體經營權;
2.4投標控制底價:528萬元/三年(176萬/年);
2.5承包經營期限:3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必須包含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等內容;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年度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或近期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財務報表);
3.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稅收相關材料是指:近期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憑據。社保相關材料是指:近期繳納社會保險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4投標人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賃合同,租賃的需提供房產部門備案證明);
3.5投標人自2017年7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5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指廣告經營權等業務項目)。
注:(1)提供合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放入投標文件中,原件備查。
(2)類似業績的認定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業績的投標人名稱、金額、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則需提供招租人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招租人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6投標人具有戶外廣告管理經驗及經營能力,并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有承擔戶外廣告經營風險和解決廣告經營中出現的問題的能力,同意承擔戶外廣告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社會責任、安全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7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無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無相關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版權所有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登陸查詢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結果為準)提供以上三個網站的查詢網頁截圖。
3.8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投標人分包經營;
3.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租文件的獲取
4.1請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南京永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連云港市海州區興億達大廈21樓)報名并購買招租文件。
4.2報名時需攜帶下列資料: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及業績材料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備查)。
4.3招租文件售價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9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6.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具體詳見招租文件。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連云港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租人名稱:連云港市交通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東路15號
聯系人:席工
招租代理機構:南京永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興億達大廈21樓
聯系人:王工
電話:0518-85517117
2023年11月9日